房屋貸款常見問題

Q: 申辦房屋貸款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
A: 申請房貸需準備:借款人及保證人的身分證影本、所得證明(如扣繳憑單、報稅證明、薪資單、薪轉存摺…等)或不動產權狀影本等文件,以提供銀行評估房屋貸款時參考。
 
Q: 申請房貸一定要提供保證人嗎?
A: 不一定,如借款人財務能力、信用良好、擁有擔保品,銀行可能直接核貸,不一定需要提供保證人;如考量到借款人財力、信用等狀況不佳,或是擔保品非借款人所有,可主動提供保證人強化自身授信條件,增加核貸機率。
 
Q: 貸款期限是否愈長愈好?可以申請寬限期嗎?
A: 貸款期限越長,每月還款金額雖然較低,但每月所支付的貸款利息相對也較多。如果購屋或是借款初期手頭較緊,最長可申請3年的房貸寬限期,寬限期內只還利息不還本金,所以可減輕貸款初期的還款支出,但是房貸本金就會集中在剩下的貸款期限內攤還,後期每月還款負擔因此增加。因此借款人可評估自身資金需求、還款能力申請。
 
Q: 房屋貸款期間是否可以部分還款?如果提前清償貸款是否需支付違約金?
A: 貸款期間可以選擇部分還款,在約定的期間內提前清償貸款暫不辦理塗銷,則不需要支付違約金;若是還清貸款並塗銷抵押權,則需要支付違約金。基本上首購自住的話,就不用像投資客需要急著領貸款清償證明,來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,所以待綁約期間過後,再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就不用擔心違約金。
 
Q: 什麼是提前清償違約金?
A: 以合作金庫為例,房屋貸款綁約3年,若借款人提前清償,請求發給清償證明或請求塗銷抵押權者,得依約定向借款人請求提前清償違約金。
1) 自第一次撥款日起一年(含)內,如有全部清償貸款塗銷抵押權之情事時,依申請塗銷日前三個月內所償還之累計本金(不包括正常攤還部份)之1%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。
2) 貸款期間逾一年(不含)至二年內,發生全部清償貸款並塗銷抵押權之情事時,依申請塗銷日前三個月內所償還之累計本金(不包括正常攤還部份)之0.75%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。
3) 貸款期間逾二年(不含)至三年內,發生全部清償貸款並塗銷抵押權之情事時,依申請塗銷日前三個月內所償還之累計本金(不包括正常攤還部份)之0.5%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。
 
Q: 本息均攤還款和本金均攤還款差在哪?
A: 「本息均攤還款」指利用年金法計算還款期間內,借款人每個月應繳付的房貸本利和。由於本金加利息每個月平均攤還,故每月貸款攤還總金額都一樣。由於每月貸款繳款金額都一樣,借款人可掌握每月資金流,因此是多數借款人偏好的繳款方式。
「本金均攤還款」指將客戶的貸款金額按貸款期間平均攤還,每期還款利息則按貸款餘額計算,因此每期還款金額不固定。
 
Q: 房屋貸款增貸條件是什麼?
A: 下列兩種情況可申請房屋增貸:
1) 原來的房子並沒有貸款或已繳清貸款,因資金需求申請房屋貸款。
2) 目前的房子有貸款,但因資金需求申請增加貸款。
可請原銀行重新鑑價,向原銀行增貸房屋貸款,或請其他銀行評估後,轉貸至其他銀行以利增加貸款額度或是降低利率。
 
Q: 如有信用瑕疵一樣可以辦理房屋增貸或房屋二胎嗎?
A: 銀行會依房屋位置、地段、屋況,及個人的財務能力、還款能力與信用狀況,決定核發房屋貸款與轉增貸的成數。若個人信用不佳,建議提供工作證明、收入/財力證明,或提供保證人,確保還款能力,成功申請房屋增貸或房屋二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