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貸款必須至土地銀行、信用合作社或是農會才可申請,不是每間銀行皆可辦理,且銀行的審核條件也相當嚴格。申請土地貸款時,申請人需準備:

1. 登記申請書
2.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(登記抵押權需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士事務所申請辦理)
3. 土地所有權狀(如:房屋貸款,則是建物所有權狀)
4. 申請人身分證件及印章
5. 義務人印鑑證明(義務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;另抵押權之權利人為金融機構,義務人為自然人或公司法人時得免附)。

什麼是抵押權設定?

土地抵押權分為「最高限額抵押權」與「普通抵押權」:

1. 最高限額抵押權:
指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,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,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,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,該債權不再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範圍。最高限額抵押權可擴及部分銀行往來債務,如信用卡、消費性貸款等。
2. 普通抵押權:
指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,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,如抵押權人,於消滅時效完成後,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,其抵押權消滅。普通抵押權僅限該次貸款金額。

為什麼需做抵押權設定?

為保障債權人的權益,若債權已屆清償期,但借款人並沒有清償該份債務,債權人可依據民法第878條、893條、895條以及906-2條來實行「抵押權」,債權人可依法律途徑拍賣抵押物(土地)抵債。依據「物權追擊效力」(指物權人對其公示的物權享有對抗一切第三人的絕對性權利,因此又稱排他權效力),不論土地是否被借款人賣掉或脫產,債權人一樣可以執行抵押權權力,債務的歸還不會受到影響。當借款人已清償債務或債權失效時,抵押權也會跟著消滅。借款人或土地、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塗銷抵押權。

抵押權設定費用

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士事務所申請辦理抵押權設定時,地政士事務所會依照債權人銀行設定的抵押權金額,收取千分之一的設定規費;開立他項權利證明書約$80/張。
備妥相關文件後,還需進行土地估價、由銀行評估土地增貸的可能性,再至地政士事務所設定土地抵押權。萬事貸貸款可協助您申請土地貸款,在成功核貸撥款前不會跟你收取任何費用,歡迎來電免費諮詢,或填寫線上表單,由專人為您服務。